体育场、馆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为全院师生提供一个良好卫生的体育活动场所,有效地使用和管理体育场、馆,特制定以下规则:
一、凡进入场、馆者应爱护场、馆内一切物品,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活动和工作,爱护场、馆内设施,不挪动、不携出,造成损坏者按价赔偿。
二、讲究文明,保持环境卫生,不准带小食品和饮料、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杂物。
三、进场、馆人员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场、馆内规定。
四、进入场、馆活动一律穿胶底鞋(篮、排球、足球、羽毛球场内必须换鞋),否则谢绝入场。
五、根据安全防火要求,场、馆内严禁吸烟。
六、严禁在馆内踢足球。
七、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管内白天原则上不许开灯,晚间用灯应经学院领导批准。
八、院内各部门使用体育馆,应事先与体育馆管理人员联系,用毕必须清扫干净。
九、加强安全管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行电工方面的操作,不得攀上有关建筑物及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