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是在学校及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科技方针、政策和吉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科研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修订学院科研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2、制订学院科学研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与上级科研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科研工作联络,及时掌握科研政策、信息与要求,完成科研任务。做好校内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4、组织进行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鉴定评奖、成果转化等管理工作。
5、科研基地建设及院内其他科研机构管理,做好科研成果推广、转化与应用管理工作。
6、协助财务处做好学校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7、科研队伍的建设工作,与有关部门一起做好科研骨干培养、学术道德建设与科研违规违纪处理工作。
8、与国内外有关学会、协会的科技联络及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校内多种形式学术活动。
9、校内申请科研成果评奖材料的审查和评优奖励工作。
10、负责统计整理各类科研数据信息,做好科研档案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全校学术工作会议。
12、协助人事处做好教师科研工作量的审核及职称评定有关工作。
1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