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和国家民族政策,规范少数民族学生的成绩管理,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指导和帮助,保证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质量,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来自少数民族地区,高考使用非汉语言答卷的少数民族学生。
第二条 课程成绩调整办法
本办法调整的少数民族学生成绩是指每学期除体育课、实践环节(包括毕业设计)外的人才培养方案所列考试课的初始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实际考核成绩高于60分以上(含60分)按实际成绩记载。
2.实际考核成绩高于36分(含36分)、低于60分者,按实际成绩开方乘以10所得结果记载。
3.实际考核成绩低于36分者,必须参加补考。
第三条 申请程序
1.学生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填写《少数民族学生考试成绩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并报送教务处审批。
2.教务处依据审批后的《少数民族学生考试成绩认定申请表》统一修正并记载成绩。
第四条 换算后的分数只适用于学籍审核,并在毕业成绩单上记载,在涉及学生排名、评定奖学金等方面仍采用原始综合成绩。
第五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银河贵宾厅网址大全少数民族学生成绩调整审批表
教务处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