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一课”是党内生活的主要形式。三会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方式,是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保证。为使“三会一课”更具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二)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本支部的实际制定贯彻实施计划。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6.对学年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改革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7.征求党员意见,讨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需形成决议时,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出席,并经实到会半数以上赞成,决议方为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
(一)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召开。
(二)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三)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讨论制定完成任务的办法和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教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本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党委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作出决议和决定。
5.研究协调工会、团总支等工作。
6.对需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提出初步意见,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问题。支部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支部书记不能搞“一言堂”,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支部人数的五分之四,所做的决定才能有效。
三、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
(三)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四)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讨论贯彻支部决议,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发展党员问题等,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将召开党小组会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3.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4.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四、党课
(一)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可以支部为单位上课,也可以由党总支统一组织,集中上课。
(二)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人员授课。
(三)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学院及部门的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四)党课教育形式要多样化,做到集中听课与分散讨论相结合,上课教育与开展生动活泼的活动相结合。
(五)每次党课,党总支或党支部应提前确定教育内容并安排好主讲人。党的书记要带头讲党课,不管谁讲党课,都要认真进行准备,保证党课教育质量。
五、每个党员和党员干部必须按期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每次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之前,党组织应将会议的内容通知党员干部,提前做好准备,开会时应由专人做好记录。
六、党总支每半年对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三会一课”不正常的党支部,要及时派人帮助整顿。
七、除“三会一课”外,党支部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党员活动日活动,党员活动日的内容是向党员讲形势,报告工作,组织学习党内文件和科学文化知识,结合中心工作开展各种有益活动,组织好上级党委安排的其他活动。
工学院学生党支部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