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高校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比方案》和《长春市高校工委2009年工作要点》的部署和要求,我院将全面开展2009年“争创文明窗口、争当岗位明星”评比活动。结合我院实际,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提高高校广大师生员工整体素质为根本,以敬业奉献、服务师生员工为宗旨,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诚信服务社会为主线调动鼓励教职工育人的积极性,在全院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广泛开展 “争创文明窗口、争当岗位明星”评比活动,深入进行理想信念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美德教育、全面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行政、学生管理质量,切实解决全院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热点、难点”,大力推进建设和谐校园,全面提升银河贵宾厅网址大全文明形象。
三、活动范围
这次活动涵盖我学院所有教学、机关等各相关部门及在职在编所有教职工(在学院工作满六个月以上)。
四、活动的组织领导
学院党总支负责本次活动的总体协调工作,由学院学工处负责各项评比活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五、活动内容及相关评选条件
(一)文明杯先进基层单位
1、评选条件
(1)单位领导具有团结、协作、务实、创新精神,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成绩突出。
(2)注重本部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积极性,成绩明显。
(3)工作秩序井然、管理措施完善,岗位责任落实认真,积极主动开展业务工作,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4)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将群众性创建活动纳入议事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创建活动效果明显。
2、指标分配
全院有32个基层单位,由各主管院长组织评选与推荐,共评选出文明杯先进基层单位4个,其中教学2个,机关2个。由学院组织评选并推荐1个单位上报参评。
(二)文明杯优秀个人
1、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钻研本职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
(2)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工作作风扎实、深入。
(3)爱岗敬业,对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务实,开拓进取,任劳任怨,完成工作任务出色。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关心集体。
(5)积极参加学院文明创建活动,熟悉文明评比标准,争当文明个人并付诸于实际行动。
2、指标分配
由各主管院长组织评选与推荐,共评选文明杯优秀个人8人,其中教学5人,机关3人。由学院组织评选并推荐1人上报参评。
(三)军民共建先进工作者
1、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尊重、理解和爱护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意识强。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和社会公德。
(2)勇于奉献,不计得失,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成效显著。
(3)积积极参加军民共建活动,成绩显著起到榜样和示范作用。
2、指标分配
由学生处评选1人,主管院长审定,经学院推荐上报参评。
(四)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1、评选条件
(1)认真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学习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理论,熟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具有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强烈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
(2)思想理论素质较高,工作作风严谨扎实,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
(3)立足岗位,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在干部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勤于奉献,团结同志,树立起精神文明建设干部的良好形象。
(5)与时俱进,善于探索,勇于创新,在研究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等方面开拓进取,成绩显著。
2、指标分配
由各主管院长组织评选与推荐,共评选文明杯优秀个人6人。由学院组织评选并推荐1人上报参评。
(五)优秀学生管理集体
1、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有开拓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积极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落实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各项举措,成绩显著。
(3)重视学生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在推进和谐校园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受到普遍好评。
2、指标分配
在学院四分院及学工处5个部门中,由主管院长组织评选与推荐出1个。经学院上报参评。
(六)优秀学生管理个人(优秀辅导员)
1、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遵守国家法规。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
(3)工作态度认真,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积极负责,爱护学生,工作细致,能正视并做好后进生的思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善于做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讲究方法,处理得当,能完成工作管理目标,本学年度所负责班级无重大违纪现象发生;
(5)以身作则,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服从安排。
2、指标分配
在学院四分院及学工处5个部门中,由各分院组织评选与推荐,每个部门评选出1人上报主管院长评选并推荐出1人。经学院上报参评。
(七)优秀学生社团
1、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自觉接受院团委、部系的领导和团总支的指导,社团干部工作能力较强。
(3)社团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社团理事产生、社团经费管理等各项工作按有关程序进行。
(4)社团活动在全校产生了积极影响,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2、指标分配
由主管院长组织评选与推荐1个并上报参评。
(八)文明寝室
1、评选条件
(1)室内卫生清洁,窗明几净,物品摆设整齐、内务整齐。
(2)团结互助,关心同学,助人为乐,诚实谦虚,见义勇为。
(3)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按时熄灯。
(4)勤俭节约,节约用电,爱护公物,艰苦朴素,热爱劳动。
(5)寝室学习气氛浓厚,寝室成员学习成绩优异,无违纪行为。
2、指标分配
由学工处负责组织评选与推荐,各分院按5%比例评选。将结果上报主管院长审定后推荐出1个,经学院审定并上报参评。
(九)文明班级
1、评选条件
(1)学生干部政治思想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带领班级争先创优。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学风。
(3)班级团支部、班委会能够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学习活动,并卓有成效。党员和积极分子比例较高。
(4)积极开展体育课锻炼活动,坚持出早操,班级学生体育课成绩均达到及格及以上。
2、指标分配
由主管院长组织评选与推荐,各系按5%比例评选。各分院将结果上报主管院长评选并推荐出1个,经学院审定上报参评。
(十)文明大学生
1、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学风良好。
(2)勤奋学习,开拓创新,发挥各人专长:遵守学习纪律,自觉维护教学秩序,不迟到不早退,课堂内认真听讲,努力提高科学文化素质。
(3)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不赌博,不吸烟酗酒。
(4)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尊敬师长,礼貌待人,乐于助人,团结友爱,语言文明,不说脏话,粗话,男女交往,举止得体,不扰乱公共秩序。
(5)服饰整洁,朴素大方,仪态端庄,讲究卫生,自觉维护教师和寝室的清洁,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文化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进身心健康。
2、指标分配
由主管院长组织评选与推荐,各系按学生数2%比例评选。各分院将结果上报主管院长评选并推荐出1个,经学院审定并上报参评。
(十一)十佳班级
指标分配:学院评审委员会将在文明班级基础上评选10个,并推荐1个上报参评。
(十二)十佳大学生
指标分配:由主管院长组织评选与推荐在文明大学生基础上,各分院各推选出3人。学院评审委员会将在此基础上评选并推选10人并推荐1人上报参评。
六、学院评审人员组成
学院评审人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共计90人组成。具体如下:
七、评选办法
1、评选、推荐表彰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审的方式进行,由各单位组织评选推荐,并由主管院长审查推荐。
2、在此基础上,经主管领导对参评人员的事迹进行简要介绍,由学院评审代表通过经不记名投票进行推选,经学院领导班子审定后上报参评。
3、要求被推荐人事迹详实、感人,工作成绩突出;坚持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使评选工作客观、公正;严格评选标准,严格审查。
八、评选时间安排
1、10月16日,布置学院评选、推荐工作。
2、11月18日,将推荐的单位、个人连同推荐表报送学工处办公室,由学工处整理后,送交评选委员会。
3、11月19日下午, 学院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
4、11月20日,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5、12月4日,对公示结果进行整理,并由学院党总支进行汇总并将学院推荐评选单位、个人材料报送市高校工委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提高高校广大师生员工整体素质为根本,以敬业奉献、服务师生员工为宗旨,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诚信服务社会为主线调动鼓励教职工育人的积极性,在全院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广泛开展 “争创文明窗口、争当岗位明星”评比活动,深入进行理想信念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美德教育、全面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行政、学生管理质量,切实解决全院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热点、难点”,大力推进建设和谐校园,全面提升银河贵宾厅网址大全文明形象。
三、活动范围
这次活动涵盖我学院所有教学、机关等各相关部门及在职在编所有教职工(在学院工作满六个月以上)。
四、活动的组织领导
学院党总支负责本次活动的总体协调工作,由学院学工处负责各项评比活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五、活动内容及相关评选条件
(一)文明杯先进基层单位
1、评选条件
(1)单位领导具有团结、协作、务实、创新精神,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成绩突出。
(2)注重本部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积极性,成绩明显。
(3)工作秩序井然、管理措施完善,岗位责任落实认真,积极主动开展业务工作,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4)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将群众性创建活动纳入议事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创建活动效果明显。
2、指标分配
全院有32个基层单位,由各主管院长组织评选与推荐,共评选出文明杯先进基层单位4个,其中教学2个,机关2个。由学院组织评选并推荐1个单位上报参评。
(二)文明杯优秀个人
1、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钻研本职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
(2)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工作作风扎实、深入。
(3)爱岗敬业,对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务实,开拓进取,任劳任怨,完成工作任务出色。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关心集体。
(5)积极参加学院文明创建活动,熟悉文明评比标准,争当文明个人并付诸于实际行动。
2、指标分配
由各主管院长组织评选与推荐,共评选文明杯优秀个人8人,其中教学5人,机关3人。由学院组织评选并推荐1人上报参评。
(三)军民共建先进工作者
1、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尊重、理解和爱护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意识强。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和社会公德。
(2)勇于奉献,不计得失,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成效显著。
(3)积积极参加军民共建活动,成绩显著起到榜样和示范作用。
2、指标分配
由学生处评选1人,主管院长审定,经学院推荐上报参评。
(四)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1、评选条件
(1)认真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学习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理论,熟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具有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强烈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
(2)思想理论素质较高,工作作风严谨扎实,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
(3)立足岗位,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在干部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勤于奉献,团结同志,树立起精神文明建设干部的良好形象。
(5)与时俱进,善于探索,勇于创新,在研究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等方面开拓进取,成绩显著。
2、指标分配
由各主管院长组织评选与推荐,共评选文明杯优秀个人6人。由学院组织评选并推荐1人上报参评。
(五)优秀学生管理集体
1、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有开拓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积极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落实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各项举措,成绩显著。
(3)重视学生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在推进和谐校园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受到普遍好评。
2、指标分配
在学院四分院及学工处5个部门中,由主管院长组织评选与推荐出1个。经学院上报参评。
(六)优秀学生管理个人(优秀辅导员)
1、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遵守国家法规。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
(3)工作态度认真,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积极负责,爱护学生,工作细致,能正视并做好后进生的思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善于做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讲究方法,处理得当,能完成工作管理目标,本学年度所负责班级无重大违纪现象发生;
(5)以身作则,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服从安排。
2、指标分配
在学院四分院及学工处5个部门中,由各分院组织评选与推荐,每个部门评选出1人上报主管院长评选并推荐出1人。经学院上报参评。
(七)优秀学生社团
1、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自觉接受院团委、部系的领导和团总支的指导,社团干部工作能力较强。
(3)社团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社团理事产生、社团经费管理等各项工作按有关程序进行。
(4)社团活动在全校产生了积极影响,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2、指标分配
由主管院长组织评选与推荐1个并上报参评。
(八)文明寝室
1、评选条件
(1)室内卫生清洁,窗明几净,物品摆设整齐、内务整齐。
(2)团结互助,关心同学,助人为乐,诚实谦虚,见义勇为。
(3)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按时熄灯。
(4)勤俭节约,节约用电,爱护公物,艰苦朴素,热爱劳动。
(5)寝室学习气氛浓厚,寝室成员学习成绩优异,无违纪行为。
2、指标分配
由学工处负责组织评选与推荐,各分院按5%比例评选。将结果上报主管院长审定后推荐出1个,经学院审定并上报参评。
(九)文明班级
1、评选条件
(1)学生干部政治思想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带领班级争先创优。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学风。
(3)班级团支部、班委会能够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学习活动,并卓有成效。党员和积极分子比例较高。
(4)积极开展体育课锻炼活动,坚持出早操,班级学生体育课成绩均达到及格及以上。
2、指标分配
由主管院长组织评选与推荐,各系按5%比例评选。各分院将结果上报主管院长评选并推荐出1个,经学院审定上报参评。
(十)文明大学生
1、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学风良好。
(2)勤奋学习,开拓创新,发挥各人专长:遵守学习纪律,自觉维护教学秩序,不迟到不早退,课堂内认真听讲,努力提高科学文化素质。
(3)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不赌博,不吸烟酗酒。
(4)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尊敬师长,礼貌待人,乐于助人,团结友爱,语言文明,不说脏话,粗话,男女交往,举止得体,不扰乱公共秩序。
(5)服饰整洁,朴素大方,仪态端庄,讲究卫生,自觉维护教师和寝室的清洁,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文化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进身心健康。
2、指标分配
由主管院长组织评选与推荐,各系按学生数2%比例评选。各分院将结果上报主管院长评选并推荐出1个,经学院审定并上报参评。
(十一)十佳班级
指标分配:学院评审委员会将在文明班级基础上评选10个,并推荐1个上报参评。
(十二)十佳大学生
指标分配:由主管院长组织评选与推荐在文明大学生基础上,各分院各推选出3人。学院评审委员会将在此基础上评选并推选10人并推荐1人上报参评。
六、学院评审人员组成
学院评审人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共计90人组成。具体如下:
七、评选办法
1、评选、推荐表彰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审的方式进行,由各单位组织评选推荐,并由主管院长审查推荐。
2、在此基础上,经主管领导对参评人员的事迹进行简要介绍,由学院评审代表通过经不记名投票进行推选,经学院领导班子审定后上报参评。
3、要求被推荐人事迹详实、感人,工作成绩突出;坚持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使评选工作客观、公正;严格评选标准,严格审查。
八、评选时间安排
1、10月16日,布置学院评选、推荐工作。
2、11月18日,将推荐的单位、个人连同推荐表报送学工处办公室,由学工处整理后,送交评选委员会。
3、11月19日下午, 学院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
4、11月20日,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5、12月4日,对公示结果进行整理,并由学院党总支进行汇总并将学院推荐评选单位、个人材料报送市高校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