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每年定期对全校各部门资产进行盘点。今年清查工作从11月11日开始,请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准时完成清点,清查需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数据真实可靠。
一、清查工作具体安排
1.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范围是2021年10月31日前所有完成验收手续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2.清查时间
本年度清查工作的结束时间为12月3日,请各单位(部门务必按时完成,并将清查数据送交资产处。
二、清查要求
本次清查为了更好地落实资产保管责任制,所有清查结果需要资产保管人签字确认。请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认真落实,并按照规定的清册格式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数据。纸质版需要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请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给予足够重视,按时做好清查工作,并对清查工作认真总结,及时发现及解决资产管理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资产管理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