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3-04-01浏览次数:4

各学院: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教明电〔2013〕1号)要求和校领导的指示,现将银河贵宾厅网址大全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  第一阶段(4月1日至10日):自查阶段。各学院组织开展全面自查,4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自查工作报告上交学工处。
    2.  第二阶段(4月11日至20日):复查阶段。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逐校复查。
    3.  第三阶段(4月21日至30日):整改阶段。在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全面整改安全隐患,逐项落实各项安全整改的具体措施和责任。4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整改工作报告上交学工处。
    二、工作内容
    1.  重点排查所辖办公室、学生宿舍及各类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好用,用电是否超负荷,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严格禁止使用违章电器。
     2.  重点排查学生宿舍及附属设施的安全隐患。学生宿舍各寝室外公共部分的隐患排查工作由学工处公寓中心负责,各寝室内的隐患排查工作由各学院负责。
    3.  全面加强学生的防火、防盗、防各类意外事故和卫生防护方面的安全教育,加大各项学生人身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及时化解学生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对存在各类问题的特殊学生给予特殊关注,严禁学生在校内携带或存放管制刀具,全面排查有可能影响公共卫生安全的传染源。
    三、组织领导
    1.  学工处成立学工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工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检查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马维东
    副组长:高  阳
    成  员: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
    2.  各学院要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为组长,学办主任、团委书记为副组长,学生会主席、舍务部部长等学生干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开展本学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  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务求实效,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学工处将组织对各学院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抽查。
    2.  要在此次隐患排查工作中把具体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
    3.  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建立起安全教育与隐患排查工作网络,并使之常态化运行。在各节假日前及节假日期间、采暖期前后、极端天气来临前等时间段,重点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与隐患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