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系统信息化及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安全、有效运行,预防计算机受到病毒攻击,特制定本制度。
1.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经过国家安全保密部门许可的查、杀病毒软件。
2.每周定期升级计算机病毒软件的病毒样本,确保查杀病毒软件始终处于最新版本。
3.严禁涉密计算机在线升级防病毒软件病毒库。采用离线方式升级的,要对其升级包来源进行登记。
4.每周对计算机进行一次病毒查杀。
5.计算机应限制信息入口,如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的使用。
6.对必须使用的外来介质(磁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必须先进行计算机病毒的查、杀处理,方可使用。
7.对于因未经许可而擅自使用外来介质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