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党支部请示汇报的类型包括: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党小组向党支部请示汇报,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请示汇报。
第二条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以及党内外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等。请示汇报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2.党员平时对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3.党员外出时,应当每季度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落实党员汇报制度,党支部必须建立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条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机关党委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遇到需要向机关党委明确解释的问题;
2.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和存在的问题;
3.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打算;
4.机关党委指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