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党支部学习制度
发布人:外国语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1-14   动态浏览次数:36

一、党支部学习的组织

1.党支部学习由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委员)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部分内容可吸收积极分子、非党同志参加。

2.主持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或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

3.宣传委员负责按要求提出学习内容,拟出学习计划,具体职责是:

1)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所需的书籍、文件、辅导材料,对理论学习的内容、重点和研讨题目按照要求列出,并经主持人审查后印发或组织学习。

2)记录学习情况,建立学习档案。集中学习研讨时,负责学习研讨记录和考勤工作。

3)组织学习辅导。围绕学习专题,进行调查研究,编辑学习资料,邀请有关专家作辅导报告。

4)总结和经验推广。每年要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整理、上报学习中的做法和体会。

二、党支部学习的内容

1.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经济、政治、法律、科技、历史、文化等方面知识;中央、省委、市委以及高校党工委下达的重要文件;党章及党建方面的理论知识。

2.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学习理论与业务,围绕整体工作和中心任务以及学院党委重点工作确定的学习内容,提高党员干部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

3.加强支部班子思想和作风建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建立一流支部班子提供理论基础和思想保证。

三、党支部学习的时间

按照学校党委、学院党总支要求确定支部不同阶段集中学习时间。集中学习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由主持人决定。

四、党支部学习的形式

党支部的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分散学习、自学、专题讲座、推荐文章(文件)、主题发言等形式进行学习。要把党支部学习与党组中心组学习有机结合,集中学习与工作安排有机结合。

五、有关学习要求

1.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掌握新的工作技能。

2.党员干部个人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每月学习计划,党支部要制定每年、每季度及每月学习计划。

3.要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坚持以自学为主,每年至少要读两本好书,认真做好读书笔记。

4.要自觉做好学习笔记,由支部组织适时抽查读书笔记,年终由局机关党委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统一检查评分。

5.每次集中学习由组织委员负责考勤,无故不参加学习一次视为旷工(旷课)半天。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学习时间必须关闭手机或调为振动;非特殊情况中途不得外出。

6.每年要组织两次以上知识技能竞赛或“考学”活动。竞赛和考试成绩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不合格者限期进行整改。

7.参加学历培训和短期集中培训都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在学习、考试中违规违纪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