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团委书记负责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能如下: 1、主持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并统筹安排全院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3、组织制定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学期,学年的工作计划并进行工作总结; 4、组织制定学生工作办公室内部的管理规章制度; 5、 组织协调学生工作办公室内部职工的岗位分工和合作; 6、负责学院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宣传并做好学院网站建设工作; 7、负责对学院新生的入学资格审查工作; 8、负责对学院新生的入学,学前教育,军训等工作; 9、负责学院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毕业生推荐工作; 10、负责学生专职干部队伍、辅导员老师队伍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全院学生的综合测评、评先、评优等奖励工作; 12、负责全院学生的扶贫解困工作并组织安排贫困学生的勤工助学活动; 13、负责学院的学生活动经费、奖学金、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经费的分配和使用,并负责审核、发放工作; 14、在遵守学校制定的《学生管理条例》的前提下,结合学院特色,制定、修订学院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报学院审议,审定后予以执行;负责制定本职工作的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并进行工作总结; 15、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生证、假期火车票优待证等证件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 16、负责全院学生的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7、负责全院学生的违纪惩处工作; 18、负责学院团委、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19、负责学院学生的团建、党建工作以及团员推优、党员发展、转正等工作; 20、负责组织学生开展文化、体育、艺术、科技等课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加强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 21、负责全院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 22、负责对学院学生的突发事件(伤、病、打架斗殴等)的处理工作; 23、负责全院学生寝室的管理和文化建设工作,并协同宿管部门做好学生寝室的管理工作; 24、负责向院领导请示、 汇报本部门的工作; 2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