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工作职责
发布人: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3-04-28   动态浏览次数:81

第一条  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全面工作。

第二条  根据学校建设和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学院继续教育长远规划,制定本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  抓好本单位廉洁、勤政建设,构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好职工的思想教育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  负责本学院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工作,根据本学院工作发展需要,推荐、考核、聘任工作人员。

第五条  主持制定学院管理规章制度,督促部门和工作人员按规章制度科学管理,组织对各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并制定奖惩措施。

第六条  代表本学院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与沟通,不断拓宽继续教育市场,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第七条  根据学校财务制度,负责学院经费预算、审批、使用、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八条  负责本学院资产管理,设备采购的申报和审批。

第九条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