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热站交接班制度

发稿时间:2023-04-21发稿人:浏览次数:10

为切实保证换热器的安全经济运行,加强换热站的运行管理和有关规定的落实,制定如下规定。

一、交班职责

1.交班前交班人员应提前30分钟对分管设备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使设备状况良好,在正常要求范围内方可进行交班,并将检查情况如实填写记录。

2.交班前,应清灰除渣,打扫工作场所,保持清洁,并清点工具。

3.交班时,应交检运行记录及值班日志并详细向接班人介绍换热器运行情况,移交公用工具。

4.交班时、若发现接班人员有酒后和带病上岗情况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回报,由负责人根据情况安排接班。

5.若接班人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应上报有关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岗。

6.交班时发生故障或当班事故未能处理完毕交班人员不能离岗,应待事故处理完毕,恢复正常或取得接班人同意后方可离去。

二、接班职责

l.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场地,做好接班准备,因故不能按时接班,应事先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2.接班人员班前4小时内不得饮酒,因酒后或有影响工作的疾病时,不准接班。

3.接班人员要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介绍换热器运转情况,并在交班人员陪同下对换热器及附属设备,仪表和各项记录,公用工具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双方检查无误后,应在交班日志上签字,表示交接班结束。

4.交班时发生故障或上班事故尚未处理完毕时,应主动协助配合进行处理

5.若交班人员未能执行交班规定要求,接班人员可拒绝接班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