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总支、毕业生党员同学: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开通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吉组通字〔2017〕67号)要求,现就做好全校2019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毕业生同学认真学习《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指南》(附件1),了解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流程。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
1.转移要求。
①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②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登记核实。
请各学院党总支、各位毕业生党员同学认真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登记表》(附件2)
3. 介绍信的领取
各学院党总支将根据《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登记表》内容填写各位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领取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