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党员管理量化考评制度
一、目标要求
对支部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应紧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主线,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二、考核对象
区委*****党支部管理的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年底根据其参与党组织活动和日常行为表现直接进行民主评议定级。
三、考核内容
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内容主要由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构成,共设置分值100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80分)。
包括日常行为积分和负面扣积分两项
1、日常行为积分
得分项目 | 内容 | 得分分值 | 备注 |
参加组织 生活 | ①党员参加“三会一课” | 每次记1分 | |
②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 | 每次记1分 | ||
③党员参加年度或专题组织生活会 | 每次记1分 | ||
④党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 | 每次记1分 | ||
⑤党员在党内组织生活中作专题发言 | 每次记1分 | ||
⑥党员撰写学习或参加活动心得体会 | 每次记1分 | ||
⑦党员在本单位内或受邀到外部讲党课、作辅导报告、先进事迹报告等 | 每次记3分 | ||
岗位现实 表现 | ①年度考核 | “合格”的记20分、“优秀”的记30分、“基本合格”的计10分、“不合格”的不计分。 | |
②受表彰情况 | 受市部门性表彰的加3分,受市级或省厅表彰的加10分,受省级或部表彰的加20分,受国家级表彰的加30分。 | ||
③党员全年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行为 | 年内记5分 | ||
参加社会 实践 | ①党员参加公益志愿服务 | 每次记1分 | |
②党员参加“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 | 年内记5分 | ||
③党员参加联系帮扶困难户、文明城市创建以及局党组、党总支统一组织的有关活动 | 每次记1分 | ||
④党员参加其他各类公差性、服务性社会活动 | 每次记1分 |
2、负面扣分
扣分项目 | 扣分分值 | 备注 |
①党员未经同意,缺席应当参加的活动 | 每次扣1分 | |
②党员违反工作纪律,凡出现工作日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串岗、上网聊天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 每次扣2分 | |
③党员受组织处理的 | 扣5分 | |
④党员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 | 扣20分 | 受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全年无积分 |
⑤党员不能按时或足额交纳党费 | 每次扣5分 | 连续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的全年无积分 |
⑥党员有其他不良行为 | 视情形扣1-4分 |
(二)年度评议积分(20分)。
结合党员年终总结或民主评议进行。对党员大会评议为“优秀”等次的,记20分;“合格”等次的,记15分;“基本合格”等次的,记10分;“不合格”等次的不记分。
党支部建立党员积分管理(日常行为积分)台账(样表附后),由支部组织委员(支部无组织委员的,由支部书记或专职党务工作者负责)根据党员日常表现情况实时赋分记录,每月一汇总,每半年一公示,每年一排名,做到跟踪动态管理。
四、积分定级
全年累计积分90分以上的党员,具有评为优秀党员资格;累计积分70-89分的为合格党员等次;累计积分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党员等次;累计积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党员等次。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积分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按照组织程序处理。预备党员积分为85分以上(含85分)的按期转正;70-84分(含70分)的继续培养并延期转正;70分以下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党员积分管理(日常行为积分)台账(样表)
党支部名称:年月
序号 | 党员姓名 | 参加党的活动 (分) | 岗位现实表现 (分) | 参加社会实践 (分) | 负面扣分 (分) | 汇总得分 | 备注 |
注:每年12月31日前,由各党支部将党员积分管理台账汇总建立汇总表报局党总支备案,作为年底总评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