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中心采用主任领导下的学术委员会集体制进行管理,由学术委员会负责确定本中心的年度研究任务。?xml:namespace>
2. 本中心研究工作采用基于开放课题的研究小组的形式组织实施,由学术委员会根据确定的研究任务成立研究办公室。
3. 中心下属子机构研究室采用主任负责制,各研究小组根据学术委员会确定的研究任务,对该方向的研究内容提出需要开展的开放课题上报学术委员会审批,经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正式组织开放课题的实施。
4. 开放课题采用项目负责人负责制,人员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学校的三项经费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并由所属研究小组组长汇总之后上报学术委员会备案。
5. 开放课题每月底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工作简报,由各研究室主任做出课题运行正常、延期或停滞的进度审核报告,学术委员会根据研究研究室主任的审核报告经讨论后决定下阶段的经费支持,实现对开发课题的过程监控。
6. 重大项目结题由负责人提交结题申请报告,由研究小组组长做出同意结题审核,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开发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建立项目完成情况历史档案。
7. 在执行研究计划中,研究人员不能随意更改计划。如遇特殊情况,不更改会影响研究结果时,经研究室主任同意后方能按新计划执行。
8. 研究人员在进行课题研究中要准确无漏地记录好所有研究数据,保存好所有原始资料和样品,相关研究论文和专利需上报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方可投稿。
9. 研究室的年度工作业绩主要根据其开发课题有效的人员经费及其完成情况确定,并由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以年终奖形式奖励,研究小组年终奖由各组长根据学校的三项经费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并报学术委员会备案。
10.科研项目财务管理划分为设备与人员经费两大块,其中设备采购可根据研究工作需求随时向学术委员会报批,人员经费在开放课题立项后先由学术委员会预支,到结题再统一报账一次,由各研究小组组长统一进行管理。
11.本制度由东北亚休闲经济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东北亚休闲经济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