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保卫部是学校党委的直属单位,担负校园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信访维稳以及校党委相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学校发生政治事件、暴力恐怖案件,较大以上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及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他各类案件,同各类违法犯罪分子、邪教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三股势力”作斗争;对校园各类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改和查收,日常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维护学校政治安全稳定。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在校党委和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结合学校党政工作要点,负责拟定学校党组织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及时了解和掌握政治动向,同各类敌对反动势力、“三股势力”、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排查和督促整改各类隐患,确保校园生产安全;
三、紧密配合学校党委中心工作,协助学校党委建立相关安全制度,做好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协同学校机关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制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制,对学校党委重要机关,要加强涉密文件的安保措施,并对严重失密、泄密事故进行追查和处理;
四、协助学校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以普及国家安全教育、校园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扫黑除恶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制观念,发动从做好“四防”工作,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五、紧紧依靠群众力量,鼓励揭发检举,根据公安机关和学校党委、行政授予的权限,积极查破一般类校园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较大以上校园违法犯罪案件,配合国家安全部门开展反渗透、反分裂、反颠覆、反窃密、防泄密以及反恐怖工作;依法防范、制止和打击危害校园政治稳定的破坏活动。
六、会同学校各党支部,负责对校内有违法违规前科的人员进行监督、考察和教育,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向,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并对轻微违法、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依照公安机关赋予的权限进行处罚。
七、负责对学校信仰宗教、陷入邪教、学校外籍教师和学生、不稳定事件的活跃分子做好管理与备案工作,定期开展思想帮扶和教育转化工作,对顽固分子必要时请属地公安机关予以训诫。
八、切实做好全国“两会”、重大节庆、学校重大活动以及“六四”“七五”开斋节等敏感时间节点的安全安全工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于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九、督促、检查校园安全生产工作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学校各类场所的消防、治安安全状况,以及校园基础设施安全状况,对各类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坚决遏制一般类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坚决消除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十、完善保卫干部和安保人员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定期组织学习校党委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管理工作条例以及上级文件精神,同步落实“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工作制度,并贯彻到实际工作中。
十一、日常积极开展学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综合应急处置演练,对全校师生每月开展一次专题性安全教育活动,对保卫干部和安保人员每季度集中学习和整顿一次,并将安全生产纳入部门党员和积极分子的日常培训工作中。
十二、加强户籍管理,负责长期居住集体户口和身份证的申报、登记、换发和注销,严格把关做好师生无犯罪政审工作,建立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档案,对学校外来务工人员统一加强管理。
十三、完成学校党委领导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